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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人:     资料来源:     时间:2016-11-29     浏览次数:

各部门:

    2017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和范围

 自然科学分为重点项目、青年基金项目和指导项目等三类;人文社会科学分为重点项目、青年基金项目、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和指导项目等四类。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重点项目进行评审。

 (一)重点项目:自然科学重点项目支持服务于我省产业转型升级、承接京津产业转移的高新技术研发项目,优先支持联合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等各类创新力量进行协同创新的关键技术研究;优先支持预期成果具有良好应用转化前景的应用技术类项目。人文社会科学重点支持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和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开展的重大策略研究;对学术发展、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前瞻性研究;为党和政府宏观决策提供咨询服务的应用对策研究等。自然科学领域项目申报人必须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文社会科学领域项目申报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青年基金项目:主要支持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有利于培育、发展各高校的科研优势和特色,有利于促进学校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项目申报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教育科学规划项目:主要支持以全省教育改革发展中遇到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注重推动传统学科、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研究,推进学科体系、学术观点、研究方法的创新,准确把握时代特征,增强科学预见性,着力推出代表我省水平的教育科学研究成果。项目申报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学科类别应为教育学,其他学科不得申报此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各申请人要认真贯彻国家、教育部以及我省中长期科技、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认真把握科技发展趋势,切实结合自身优势和研究基础遴选研究选题。

  (二)实行限额申报。我院将按照“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做好项目的评选和推荐工作。推荐项目名单需要公示,公示不少于7

  (三)项目申报条件按照《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见科研处网页或教育厅科技处网页)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申报材料应规范、齐全,申请书内容真实,思路清晰,论证充分、合理,项目经费预算合理。

  (五)实行限额申报。各类项目申报指标见河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综合业务平台(http://kjc.hee.cn,以下简称业务平台)。

  (六)申请经费。自然科学:重点项目申请经费一般不超过5万元,青年基金项目申请经费一般不超过3万元;人文社会科学:重点项目申请经费一般不超过1万元,教育科学规划项目、青年基金项目申请经费一般不超过0.6万元。

  (七)本批次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其中一类,并且不得同时申报2017年度青年拔尖项目、重大攻关项目、百名优秀创新人才等项目;对已经获得支持且研究内容重复的项目和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申请人不得参加本次申报。

  三、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书面申报并行的方式。网上申报基本步骤如下:

  (一)个人申报(11月29日—12月9日12:00时)

  1.初次申请项目的申请人自行登录业务平台注册,并向学院科研处申请用户名(11月30日将集中审核);再次申请项目申请人按原用户名与密码登陆。

  2.申请人凭用户名和密码以“申报人”的方式登录平台,进入申报系统,按照相关要求和系统操作手册在线填写项目申请书。

  3.填写完成后点击“确认提交”进行上传。

  4.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申请书电子数据,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直接报送到我厅科技处。凡网上传送的项目内容均被视为符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项目申报人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学院评审推荐(12月9日—20日)

  1. 12月9日科研处审核、下载申报书电子稿,进行分类汇总。

  2. 10-11日科研处审核评审材料真实性和专家函审。

  3. 12日科研处汇总专家意见,将评审结果报送学院。

  4. 13-19日公示推荐项目申报材料,同时科研处将专家意见反馈至项目申报人,申报人依据专家意见修改申报书,并与16日中午12:00前完成网上提交。

  5. 19日申请人打印带有水印的正式申请书交科研处。

  6. 20日科研处填报汇总表信息,并将纸质材料上报教育厅。

  由于本次申请需公示7天,所以请各申请人严格按照学院规定的时间节点按时完成申请。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评审项目公示通过无异议后再打印纸质申请书。项目纸质申请书必须由业务平台的“项目申报管理模块”填写并生成,重点项目申请书一式二份,青年基金、教育规划、指导项目申请书一式一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项目申报及管理软件的具体操作问题,详见业务平台下载专区中的“系统操作手册”。

   联系人:杨朝晖,联系电话:85271902

                                          科研处

                                        2016-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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